招標編號: | 榕市政[2008]招0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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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4.30 |
截止日期: | 2008.05.08 |
招標業主: | 福州建總房地產開發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建設規模:連峰路為城市I級支路,全長約340米,路寬16米,總投資約164萬元。 |
招標編號:榕市政[2008]招037號
福州市連峰路道路工程已由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并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稱:福州市連峰路道路工程
二、招標 人:福州建總房地產開發公司
三、工程概況: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工程地點:位于福州市岳峰南路和連江北路之間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建設規模:連峰路為城市I級支路,全長約340米,路寬16米,總投資約164萬元。
工期要求:90日歷天 建安造價:約131萬元
質量要求: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招標內容:連峰路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
四、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投標人的基本資格條件:
1. 投標人應在福建省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通過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三級以上(含三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證書;
3.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 (1名)應滿足以下要求:
(1)項目經理為本單位人員【以《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上注明單位為準,如有變更應體現在注冊證書上】。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按招標文件規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6.根據《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的規定,施工企業和項目管理班子成員不得處在縣級以上(含從業限制期限內。
7. 根據《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榕建筑[2007]92號)的規定,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部人員不得處在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警示期內;
8.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監理企業在榕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號)的規定,企業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施工企業已在榕登記備案,且擬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注冊執業資格人員、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中選擇。
五、評標辦法:采用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法?筛偁庬椖康慕捣禂礙=9%。
六、購買招標文件的辦法及要求:
1.有意參加本工程施工招標的投標人到以下指定的時間、地點向招標代理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施工圖紙等資料,并索取收款憑證,投標人憑購買招標文件收款憑證原件參加投標。
2.時間:2008年5月4日~5月8日(不含雙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地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環東路19號)
招標人:福州建總房地產開發公司
地址:***
聯系人***
電話:0591- 83305757,傳真:***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省閩建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楊橋東路118號宏楊新城1#樓A座12層(郵編:350001)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0591-87601739、87605650轉823、806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