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YCS20080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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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4.23 |
截止日期: | 2008.04.30 |
招標業主: | 鹽城市亭湖區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鹽城市 |
內 容: | 泰山路污水管道工程 建設長度1230m,主管道采用頂管法施工,管材為d1000鋼筋混凝土管道; 經二路污水管道工程 管道總長約600m(27-37#井),其中:d400聚乙烯(PE)纏繞管道120m;d600聚乙烯(PE)纏繞管道568m,均采用拉管法施工,電熔帶接口; 亭湖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管道總長2208m,其中:d1000鋼筋混凝土主管道69m,d800鋼筋混凝土主管道1283.8m,均采用頂管法施工;d500聚乙烯(PE)纏繞管道578.5m,d400聚乙烯(PE)纏繞管支管道276m,均采用拉管法施工,電熔帶接口。 |
泰山路、經二路及亭湖大道污水管道工程的招標公告
工程編號 YCS200804032
工程名稱 泰山路、經二路及亭湖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招標人名稱 鹽城市亭湖區建設局
代理機構名稱 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鹽城市亭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亭湖經濟開發區境內
工程規模 泰山路1236m,經二路560m,亭湖大道2208m污水管道的施工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YCS20080403201 泰山路污水管道工程 公開招標 370 2008-4-23
YCS20080403202 經二路(27-37#井)污水管道工程 公開招標 150 2008-4-23
YCS20080403203 亭湖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公開招標 480 2008-4-23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3
報名地點 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日期 2008年4月23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08年5月22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08年7月10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08年4月23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08年4月30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 叁級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總監)業績、信譽
其他條件
公告信息 1、由鹽城市亭湖區建設局實施的江蘇亭湖經濟開發區泰山路、經二路及亭湖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已經 鹽城市亭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并已落實。現就該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擇施工承包人。
2、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3.1工程地點:亭湖經濟開發區境內
3.2工程規模:
泰山路污水管道工程 建設長度1230m,主管道采用頂管法施工,管材為d1000鋼筋混凝土管道;
經二路污水管道工程 管道總長約600m(27-37#井),其中:d400聚乙烯(PE)纏繞管道120m;d600聚乙烯(PE)纏繞管道568m,均采用拉管法施工,電熔帶接口;
亭湖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管道總長2208m,其中:d1000鋼筋混凝土主管道69m,d800鋼筋混凝土主管道1283.8m,均采用頂管法施工;d500聚乙烯(PE)纏繞管道578.5m,d400聚乙烯(PE)纏繞管支管道276m,均采用拉管法施工,電熔帶接口。
4、本招標工程共分 三 個標段,標段劃分、相應招標內容及工期要求如下:
A 標段:泰山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B標段:經二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C標段:亭湖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
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時間2008年5月22日,A、C標段工期50日歷天;B 標段工期40日歷天;
5、各投標人可以投其中的任意一個或多個標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個標段。
6、投標申請人及擬選派項目經理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6.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6.2擬選派項目經理資格條件:必須是本單位的建造師 (項目經理),并且能駐現場指揮施工;具有相應三級及其以上資質等級,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證。二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投標時應提供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證書未發放到位的,應出具省轄市建設(建筑)行政主管部門或省有關廳、局業務部門出具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明;三級項目經理投標時應提供項目經理崗位聘用證書;且目前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資格預審合格的建造師 (項目經理)投標時和中標后均不得更換。
7、本工程嚴禁掛靠投標,一經發現有掛靠嫌疑,將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87號令)第三十五條進行處罰,并上網公示且向省建設廳建議降低或吊銷其企業資質證書;
8、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9、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主要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次投標報名的申請人,須攜帶單位介紹信原件(標明聯系電話***
(1)授權委托書原件;(2)《資格預審文件》;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或蓋有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核驗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及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5)建造師(項目經理) 證書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明原件;(6)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類)原件。(7)建造師(項目經理)及項目組成人員[含建造師(項目經理)至少三人]在2007年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原件及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8)投標申請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以上證書和資料的復印件一式三份裝訂成冊,證書原件和資料原件在資格預審時進行核對。
注:同時參與兩個及兩個以上標段投標的投標申請人報名資料的(1)、(2)項應分別提供,建造師(項目經理) 證書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明及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B類)、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可為同一份,但應在報名資料中說明。
投標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10、資格預審合格的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將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質)手續原件放入一號標書的封袋內,并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如未遞交者,其投標文件作無效標書處理。
11、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將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告知投標申請人領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或《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才能領取招標文件等資料。
12、投標申請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者,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13、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建設單位(簽章):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聯系人: 劉興成 聯系人***
聯系電話:13905105938 聯系電話***
地 址: 地 址:解放南路99號
2008年4月23日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江蘇亭湖經濟開發區 聯系人
劉興成
傳真 電話
13905105938
郵編 E-mail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解放南路99號 聯系人
葛禮盛
傳真 0515-88381212 電話
0515-88989292
郵編 224005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08年4月23日至 2008年4月30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30分 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08年4月23日至 2008年4月30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30分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獲取 資格預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