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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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4.17 |
招標業主: | 北京市路政局 |
招標代理: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公路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系統項目總集成及硬件設備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受北京市路政局的委托,對“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公路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系統項目總集成及硬件設備采購和軟件開發與應用集成”總監理招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一、項目名稱:“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公路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系統項目總集成及硬件設備采購和軟件開發與應用集成”總監理招標
二、招標編號:0714-EMTC-2860
三、招標內容:
本項目總預算為:人民幣120.56萬元。
本項目所招標的監理單位須負責北京市路政局組織實施的“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公路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系統項目總集成及硬件設備采購和軟件開發與應用集成”的監理工作,確保項目按期、保質、順利地完成。(詳見招標文件)
四、合格投標人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工程監理能力的本國服務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監理信譽,在北京市有監理服務能力。
3.投標人須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臨時資質。
4.投標人必須掌握監理范圍內涉及的各種技術及相關標準。
5.投標人必須安排足夠的監理人員,按工程需要派駐相應的專業人員進行項目監理。
6.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北京市招投標有關的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7.依照《北京市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之規定,本市實行信息系統工程承建和監理分離制度: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不得參與信息系統工程的承建;信息系統工程承建單位不應參與信息系統工程的監理。投標人須承諾:如中標,投標人及與其有隸屬關系或利害關系的單位,均不參與北京市路政局北京市公路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系統項目總集成及硬件設備采購和軟件開發與應用集成項目的其他投標活動。
8.政府采購當事人之間不得相互串通投標。
9.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經向招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五、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地點:
1.時間:2008年3月28日至2008年S>17日 (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1217室(北京市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城鄉貿易中心背面)。
3.招標文件售價:
人民幣200元/本,招標文件售后不退。若郵購,須加付EMS費100元人民幣。請按下述地址匯款,匯款單上應注明匯款用途、所購招標文件編號,然后將匯款單復印件、購買單位名稱、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及聯系人***
六、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地點:
1.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2008年 4月18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2.開標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七、其他:
1.投標文件請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遞交至開標地點,逾期遞交文件恕不接受。
2.屆時請投標人派代表參加開標儀式。
八.評分方法:綜合評分法。投標報價權重10分;投標人基本情況10分;業績20分;技術部分60分。
招標代理機構: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城鄉貿易中心背面)
郵 編: 100036
開 戶 銀 行 : 中行總行營業部
帳 號: 00166108094001
聯 系 人: 蔡軒 饒建巍
聯系人電話 :***
傳 真: 010-68221474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