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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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3.25 |
招標業主: | 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 |
地 區: | 東莞市 |
內 容: | 科技產業園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 |
1、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社會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為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項目(采購編號:0722-0870-FE114GZB)采購所需的貨物及相關服務。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的采購方式,歡迎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本次采購。
2、采購內容: >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
3、投標人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a) 具有法人資格,具備環衛清潔服務資格的企業;
b) 近三年內具有一個或以上從事類似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的項目。
c)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采購文件于2008年 3月 7 日至2008年3月 25 日,每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6:00時,按下述地址洽購。本采購文件每本售價¥200元,售后不退。若郵寄,另加郵費人民幣100元,采購代理機構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延誤或丟失負責。
5、投標人投標時所有投標文件都應附有投標保證金¥50,000.00元。投標保證金須嚴格按“采購文件第二篇投標人須知第15款”要求提交。
6、投標文件于2008年 3 月 28 日上午9:30~10:00時(北京時間)時間段內遞交到開標地點。采購代理機構只接受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當天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于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親自遞交的投標文件。電報、傳真形式的投標概不接受。
7、茲定于2008年 3 月 28 日上午10:00時(北京時間)在下述地址開標。
8、附加說明:
⑴ 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投標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復印件(加蓋法人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及相關資質證書,并自帶U盤拷貝招標文件電子文檔。
⑵ 購買了招標文件,而不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請在開標的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代理機構。若該項目因不足三家而導致重新招標,未予書面通知的單位將被取消重新參加該項目投標的資格。
有關此次招標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查詢:采購代理機構: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
洽購采購文件: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駐東莞辦事處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箱:zgydgb@163.com
聯系人***
開標地點: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行政辦公樓A2棟一樓會議室
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
二OO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