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團責任有限公司的金山六期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招標編號:0624-08160196),已由福州市發改委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2.1. 本招標工程項目建設規模約250萬元,包括停車場鋼雨篷侯車廊、室外總體、調度室、傳達室、綠化等等業務用房;本次招標項目為上述工程的土建、安裝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圖紙為參考,其中各標段劃分為:本項目為一個標段;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福州市金山生活區六期;
2.3. 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已具備施工條件;
2.4. 總工期180日歷天;
2.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 資金來源:政府撥款。
3. 凡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能力并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參加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標段)的投標。
3.1. 本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隨機抽取確定中標人的辦法。本招標項目招標人確定的K值取值為6%,預算價為2569885元,發包價為2420302元。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其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為:
3.1.1. 投標人應在本省注冊登記,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且法人營業執照須通過年檢;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建筑業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年檢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建造師資質、《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資格;
3.1.3. 投標人或其擬派出作為本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不存在違反閩建法[2007]15號文的規定;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文規定,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外注冊的施工企業(投標人),需具備《在榕施工(監理)企業登記備案手冊》,擬派出作為本項目的管理人員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1.4. 資格審查內容和標準的其他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第2章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前附表和第8章評標細則,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出售時間為2008年3月6日至2008年3月12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出售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5.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5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6.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3月20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7、招標人將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一地點和截止期的同一時間進行開標,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應當參加開標程序,并現場核驗身份。投標人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開標程序的,視為自行放棄抽取中標候選人資格。
招標人: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團責任有限公司
招:福建省福州市楊橋路118號宏楊新城2號樓13層,郵編:350001
電話:0591-87525265 87670117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帳戶: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福州五四支行
帳 號:117060100100009111
開戶名稱: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