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YCS200801029 |
---|---|
加入日期: | 2008.01.28 |
截止日期: | 2008.02.04 |
招標業主: |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
招標代理: | 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鹽城市 |
內 容: | 靜壓式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樁(PHC樁),部分樁徑采用φ400mm,壁厚90mm,混凝土等級C80,樁型AB型,總長約12355m;部分樁徑采用φ600mm,壁厚110mm,混凝土等級C80,樁型AB型,總長約8260m;樁基工程造價共約380萬元(其中含樁基材料及打試樁等)。 |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用房等綜合樓的樁基工程的招標公告
工程編號 YCS200801029
工程名稱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用房等綜合樓的樁基工程
招標人名稱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機構名稱 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鹽城市行政中心大樓西南側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約33000M2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YCS20080102901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建設審判法庭用房等綜合樓樁基工程 公開招標 380 2008-1-24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公告發布日期 2008年1月28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08年2月28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09年12月31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08年1月24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08年2月4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 叁級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總監)業績、信譽
其他條件
公告信息 鹽城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1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用房等綜合樓的樁基工程已經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批準文號:鹽發改投[2007]11號 ,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國有自籌 ,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樁基工程施工的投標申請報名及資格預審。
2 、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 、工程概況:
(l) 工程地點:鹽城市行政中心大樓西南側 。
(2) 項目規模:靜壓式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樁(PHC樁),部分樁徑采用φ400mm,壁厚90mm,混凝土等級C80,樁型AB型,總長約12355m;部分樁徑采用φ600mm,壁厚110mm,混凝土等級C80,樁型AB型,總長約8260m;樁基工程造價共約380萬元(其中含樁基材料及打試樁等)。
(3)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2008年 2 月。
(4) 工期要求: 60個 日歷天。
4 、本次招標為一個標段,招標內容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用房等綜合樓樁基工程的施工。
5 、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申請人須具有地基與基礎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
(2)施工項目經理資質和要求:投標項目經理必須為投標申請人本單位職工,目前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并具備二級及以上資質,資格預審合格的項目經理投標時不允許更換。
(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4)本次招標招標人謝絕聯合體投標報名。
(5)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報名。報名結束后如在招投標活動過程中發現以他人名義投標,將取消其報名、入圍、中標資格,同時將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6、資格預審合格的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將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質)手續原件放入一號標書封袋內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如未遞交者,其標書作無效標書處理。
7 、如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9家,則招標人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如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9家,招標人可采用“全數法”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也可以通過“抽簽法”確定不少于9家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8、 本項目評標定標方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9、請自愿參加本工程投標報名的申請人,于2008年 1 月 24 日 15:30 時至2008年 1 月 31 日 15:30 時前到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點:鹽城市鹿鳴東路6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將下列資料裝入“投標報名資料袋”中,密封(封袋無須蓋章,但應清楚地注明“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用房等綜合樓樁基工程的施工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后,投至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報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約定外,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中缺下列資料任意一項者,將被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1) 投標申請人報名授權委托書原件。(2)資格預審文件,一式兩份。(3) 施工資質證書(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經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核驗的施工資質證書(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5)項目經理證書原件及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B類)。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并裝訂成冊。
10 、報名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預審不合格。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將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告知投標申請人領取《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同時領取招標文件。
11、資格預審初審合格的投標人須在2008年 2 月 15日18:00時前預交納部分投標保證金,以保證資格預審資料的真實性,同時以有效方式(如匯款單傳真件等)通知招標人,其交納金額為人民幣 50000 元,交納方式為: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本單位的帳戶上(匯款人全稱應與投標報名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匯至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帳戶(單位名稱: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江蘇銀行鹽城旭日支行,帳號:755012012000000638)。以投標人匯出資金的銀行日期為準, 招標人對未按規定時間、要求預交上述保證金的均按資格預審不合格處理。資格預審合格單位的上述保證金在資格預審結束后是投標保證金的組成部分,退還方式詳見招標文件約定。
12、資格初審結束后工程項目實施前的整個招投標活動中,招標人有可能對投標人的資格及是否具有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打樁機械等情況,逐一進行核實、了解,如發現掛靠或以他人名義投標的或提供的情況不真實的,將取消其投標和中標資格并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3、報名時經辦人須攜帶單位介紹信原件(標明聯系電話***
14 、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情形者,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15、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招標人(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王迎付 聯系人***
聯系電話:13056132108 聯系電話***
地址:鹽城市毓龍東路38號 地址:***
網址:
二 О О 八 年 一月 二十四 日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鹽城市毓龍東路38號 聯系人
王迎付
傳真 電話
13056132108
郵編 224001 E-mail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鹽城市南城河路3號錦繡苑5#東四樓 聯系人
王玉、王偉
傳真 0515-88366338 電話
0515-88356610
郵編 224001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08年1月24日至 2008年2月4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08年1月24日至 2008年2月4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獲取 資格預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