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YG20070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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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7.12.07 |
截止日期: | 2007.12.13 |
招標業主: | 連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 |
招標代理: | 連云港連橋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連云港 |
內 容: | 大隊辦公樓監理二次招標公告 |
工程編號 LYG200707004
工程名稱 汾灌高速大隊辦公樓[監理二次公告]
招標人名稱 連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
代理機構名稱 連云港連橋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已落實
工程地點 汾灌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院內
工程規模 1317.08平方米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LYG20070700401
標段名稱 建設監理
發包方式 公開招標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市招標投標中心514室 (刷卡報名)
公告發布日期 2007年12月7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07年12月15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08年3月21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07年12月7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07年12月13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房屋建筑工程丙級
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總監)業績、信譽
其他條件 1、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 2、本工程執行連建管(2006)637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監理工程師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總監工程師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確需繼續承擔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應經已承擔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質安處備案,但最多不能超過三項工程且未在市區以外承擔工程監理任務。備注: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項目總監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項目總監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3、 資格審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投標申請人只要滿足資格審查文件中的必選條件,即為資格審查合格,準予參加投標。 1)、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后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三)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四)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總監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五)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告信息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連云港市朝陽東路9號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郵編 E-mail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江蘇省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西路51號 聯系人
鄭其維
傳真 0518-85520215 電話
0518-85520738
郵編 222004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07年12月7日至 2007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514室通灌北路103號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07年12月7日至 2007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連橋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獲取 資格預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