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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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11.20 |
招標業主: | 福建省永安市地方稅務局 |
招標代理: | 三明市信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建省 |
內 容: | 本次招標項目為地稅大樓內裝飾修繕工程 |
1. 永安市地稅局 的招標編號為 信德施招字【2007】第011號的_永安市地稅大樓內裝飾修繕工程,已由永安市發展計劃局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項目的概況如下:
2.1. 本次招標項目為 永安市地稅大樓內裝飾修繕工程,其中各標段劃分為: ___不適用_ ___;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 永安市燕江南路936號 ;
2.3. 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 具備開工條件。
2.4. 計劃開工日期為 2007 年 12 月 20 日,總工期 120 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 ____ _不適用 _ ____ ;
2.5. 工程質量要求: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 資金來源: 上級撥款 。
3.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的時間為 2007年 11 月 14 日至2007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 9時00分至11 時00分,下午 3時00分至5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出售地點為三明市信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地址:***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須年檢合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 (資質類別及等級)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4.2.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不低于 相應的二級項目經理資質(須經年檢合格);
4.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4.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不適用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5年內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不適用 ____ 。
4.5. 資格審查內容和標準的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標須知和《專用本》的投標須知前附表及評標細則,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標項目采用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 的評標辦法。
6.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陸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7.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2007年 12 月 7 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提交地點為 永安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永安市大唐酒店七樓會議室)。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
招標人: 永安市地稅局 ,郵編: 366000
電話: 0598-3833328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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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三明市信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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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598-8295156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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