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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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7.09.25 |
地 區: | 忠縣 |
內 容: | ㈠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㈡具備有效的《忠縣政府采購市場供應商準入資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含國稅和地稅)、《組織機構代碼證》;㈢管材要求具備有效的《國家免檢證書》,《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國際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此項三證可提供原件或加蓋公司鮮章的復印件)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授權代理人身份證;㈤會議保證金:供應商必須在詢價會資質審查前向縣政府采購中心繳納會議保證金貳仟元正(人民幣)。在不違反政府采購規定的情況下,未成交供應商在詢價會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的會議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按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否則履約保證金不退,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