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前期報建工作已經完成,已具備施工條件,現進行施工公開招標,并將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1. 建設單位:廣東省電子技術學校
2. 工程名稱:實訓中心大樓工程
3.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宏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4. 建筑面積:建筑面積約為2374平方米,總投資約375萬元
5. 招標內容:本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包括土建、機電安裝,以及相關的附屬配套設施等工程
6. 資金來源:其中國債為250萬元,其余部分為自籌資金
7. 報名時間:2006年6月15 日——2006年6月 16 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4:00
8. 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聯系人:黃先生 電話:***
9. 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要求:
l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l 具備在廣州地區承接本工程所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等級;
l 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以及《企業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合格證》;
l 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三級或以上資質,或相應級別的建造師執業資格;
l 企業和項目經理在2003年~2006年4月內,有在廣州地區完成質量合格的同類工程(同類工程是指達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等級方可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經驗;
l 在廣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且在備案有效期內;
l 必須是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
l 項目經理、主辦施工員、質安員、資料員都是本公司的員工;
l 近一年無發生安全事故;
l 必須具有有效的質量、環境和安全認證;
l 財務狀況(2005年度)負債率不得超過80%;
l 以下原因資格預審將不獲得通過:
⑴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資料者,或資料不符合要求者;
⑵ 申請人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并在處罰期內;
⑶ 申請人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⑷ 申請人在過往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違約行為;
⑸ 申請文件填寫的內容、所報數據和材料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報的;
⑹ 申請文件逾期遞交的。
10. 報名及資格預審工作執行穗建招[2006]4號文的規定,報名時提交的資料:
l 《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交易中心網上下載填定,不需裝訂)。
l 投標申請公函。
l 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請攜帶原件核查)。
l 投標申請人需提交保證書,保證其送審資料[9.(2)~9.(5)]的真實性。
以上資料必須裝訂成冊,在本公告第7、8點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遞交。
11. 本工程資格預審按穗建法[2005]161號文執行采用資格預審,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大于或等于5家、少于或等于12家時,取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家時,從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所有投標申請人中隨機抽取12家為正式投標人(隨機抽取正式投標人時間、地點由招標代